H-1B:名额抢“战”,您准备好了吗?(Ⅱ)

前文USLawChina主要总结了抢占H-1B名额的时机、中签几率和多份申请,本文将简述关于付费支票和F-1学生转换为H-1B工作者身份的几个问题:

关于付费支票
尽管雇主可以一张支票同时支付申请费和《美国竞争与人力资源改善法案》(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and Workforce Improvement Act, ACWIA)所规定的雇主培训费,但防伪费(Fraud Fee)和加速审理费,都须用单独的支票来支付。

此外,USCIS更倾向雇主选择分别使用四张支票支付这四种费用(申请费、加速审理费、防伪费和培训费用),分别用单独的四张支票来支付是最保险的。使用一张支票支付,万一计算的金额与实际不符,申请将遭到否决。但若仅仅是用来支付加速处理申请费支票数目不对或未签名,则只是无法走加速审理的程序,改走常规审理程序而已。

若F-1学生在3月31日前拿不到美国学历如何是好?
移民局会批准在美国高等教育机构修满学分并已获得学位的外籍人士的H-1B申请。然而,“取得”学位,并不等同于已经“授予”学位。雇主必须递交证明受益人已完成获得该学位所必须修完的所有课程的相关文件材料。这些证明文件材料须为授权机构所提供(教导主任”Dean”、教务主任” Registrar”或系主任” Department head”)。谨防由学校非授权人士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材料,尤其是该学生未通过所有考试或尚未完成毕业论文。特别注意:若该学生尚未修满学分,出具此类证明文件材料,视同欺诈,可能导致申请遭到否决。若受益人在递交申请时还未达到学位的相关要求,移民局将否决该H-1B申请。即便在递交申请时,说明受益人将在10月1日取得学位,申请也将遭到否决,而申请费概不退还。

若F-1学生身份在10月1号之前到期,是否仍能得以在美停留?
2008年4月,移民局公布了一项新规定:若F-1身份在10月1日前到期,但已及时递交了改变为H-1B身份的申请,则顺延有效停留时间(authorized stay)。在申请未决期间,学生身份仍有效,且可继续工作。若申请遭到否决,则决定该学生是否能继续留美的是F-1身份。若该学生中签,则学生身份可延长至H-1B身份正式生效,且可继续在美国工作。因此,确保您在I-129申请表的第三部分选择转换身份。

F-1学生在4月1号OPT已经结束,身份在宽限期(grace period)内,且已递交了4月1日的H-1B申请,则该学生可获准有效身份停留期(Duration of Status admission)自动延长。但是雇佣关系的授权不可自动延长,因而在此期间不得工作。

USLawChina提请申请各方,尽管H-1B名额抢“战”,战况激烈,但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还需留心上述注意事项,运筹帷幄,做好、做足各项准备工作,备战H-1B名额抢“战”。


资料来源于:USLawChina***

编译:Cherry 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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