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今年7月签英国PhD课程的签证。应该offer是给的4年的时间,offer上写的是从2009年9月开始,交三年的学费,第四年是writing up。
然后我的护照是曾经延期过一次的,延期日到2013年1月底。
那么,我现在应该不应该去重新办一本新护照呢?如果大使馆直接给我4年的visa,护照上的时间明显是不够的。如果他给了三年时间,就应该正好够。
要是我重新办新护照,公安局会不会把我旧护照给没收了,因为旧护照上还有很多出入境和在英国学习了几年的签证记录。
希望哪位专业人士或者有过相同经历的兄弟姐妹们给解答一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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