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居民变更为澳门居民,中国护照取消了,该补什么资料?

我妻子以F3方式申请赴美与父母团聚,我和儿子是随行人员,现进展至P3阶段,排期是2002年6月份,2010年10月份资料已发广。
我申请赴澳门与父母团聚已获批,现在身份由中国内地居民变更为澳门居民,妻儿依然是中国内地居民身份。
我妻子当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的DS-230表格及相关资料,都是我的中国内地居民身份资料,其中包括: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证、结婚证、护照等资料原本及复印件。
我身份变更为澳门居民身份时,我的中国护照被强行收回。因在澳门未满七年,我现在只持有澳门旅游护照。
现非常担心我身份的变更,使得我现在的身份资料和提交到美国移民局的资料不一致,导致我在出入境时被拒。
请问:1,我的中国护照已被取消,是否可用澳门旅游护照代替?(澳门未住满七年的永久居民都是使用旅游护照)
          2,我妻子需要向什么部门补办什么手续和资料,才可以确认我现在的身份和提交给美国移民局的资料是一致的?
          3,我是随行人员,若获批我是到广州领事馆办理,还是到香港领事馆办理?
[ 本帖最后由 EKINZHIU 于 2011-10-9 12: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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