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面签后需补2010申请人和联合担保人的税单还有我的澳门无犯罪证明,因当时的联合担保人已经退休,所以在美国重新找亲戚担保,最近美国律师已经搞好了,正寄往广州领馆,有几个问题请问版主:
1, 2011年8月面试时欠2010的税单,请问现在除了要补2010的税单还需要2011的税单吗?
2, 我的澳门无犯罪记录已经过期了,需要重办吗?办好后是单独寄回给领馆还是等领馆通知再次面试时带去呢?因为担心缺这个领馆不会主动联系我,另外蓝单和到付EMS邮寄单也在我这里。(或者美国那边把税单副本寄给我,我再把其他文件一起寄给广州领馆?)
3, 这种情况需要再次面试吗?我要等多久才会收到领馆通知。
等了很长时间了,所以万分着急,感谢版主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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