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过去读硕士,有全奖。一签的时候,我的LP和我一起办陪读签证,想一起过去,可惜俩人都被据签了。据我的理由是money不够,还有我没能使VO相信我是一个移民法中所定义的探访者(可能意味着学习目的不纯,不是做短期停留);据我LP的理由是“不是一个真正的探访者”。
现在我在申请二签,这次就我一个人申请。现在我的LP接到和我在同一个城市的另外一个学校的offer,算是半奖吧。我现在犹豫的是:LP是应该办留学签证好,还是继续办陪读签证好。
如果是办留学签证的话,原来是陪读,被据之后转为留学,这样的事实好不好说明。还有就是如果在我还没有签下来之前就交申请,会不会相互影响。
如果是办陪读签证,是不是一定会好签一点(因为代价比较大,我要过去半年之后才能让她办陪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