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拒签了,准备二签。现在详细说明情况,望后来者引以为戒。
拒签的理由是不能证明能提供足够资金“You have not satisfied me that you have adequate funds available to you to pay for your expenses while in Canada and that you will be able to return to China.”。
我的担保金是今年三月存入的,而且这批担保金没有任何书面来源证明(例如利息单,股票
交割单)。我想这是主要拒签原因。
现在我准备将这笔担保金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继续存一年,另一部分存九个月。明年二月递签。不知这样做是否妥当?另外存款是以我的名字还是以我父母的名字好?二签有哪些注意事项?
望板主和各位大虾多提宝贵意见,我死就死在稀里糊涂上,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