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悲:
3月15号拿到探亲签证了,只有护照上贴了一张visa纸。递交的申请材料基本都还给我了,留下了申请表、家属及教育就业表、照片和地址标签,另外还留下了我老公的邀请函、他护照相关页的复印件和study permit的复印件。你们也是这样么?
护照的visa纸上只写了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进入加拿大,进入的次数,没写可以停留多久。听说停留的时间是由设在机场的移民局决定的。想问问到时候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给移民局?还要带着单位的准假信什么的么?他会问很多问题么?怎么回答比较好?
请各位过来人给讲一下过移民局的情形,拜托,谢谢
我打算4月从青岛经日本飞温哥华,有以前走过的前辈指点一下在日本转机的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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