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上海,准备去英国读一年硕士,学费和生活费加在一起要20万人民币,我的存款是2004年2月把房子卖掉后得来,一共有四十来万,现有25万存在一起,另有15万在股市上
象我这种情况的话:
一,去签的时候是不是存25万好一些,还是用22万或者23万就可以,另外开股市的资金证明
二,可不可以直接把房子的交易手续给他们看,还要不要开个人的收入证明
三,由于我的资金来源于房子的交易,我个人的收入证明可不可以不用开,因为我已经有一年没有工作了,另外我爱人每年有十多万的收入,可不可以只开我爱人的收入证明而不开我的
四, 我是不是要把这些交易的单据和收入证明都翻译成英文,如果是请哪些机构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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