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打工的朋友一进去工作后都被老板要TFN,并且要填写TFN Declaration, 但有的朋友一去之后,老板要求申请ABN,这两者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首先,两者最本质的区别是, 前者你就是老板的EMPLOYEE,就是员工,无论是FULL TIME, PART TIME还是CASUAL, 一般打工的都按CASUAL算,就是按小时给工资,没有年休假和病假。。 但是SUPER(养老金)一定要交,如果你每个月的工资超过450 (很容易超过的),那老板必须有义务给你交养老金。
而如果老板问你要ABN,那你和你的老板的关系其实就是Business to Business的关系,你是他的SUB CONTRACTOR (跟国内包工头一样,大的分包给小的)。 老板就没义务给你任何福利,也不会帮你交税,你应该定期给你的雇主开INVOICE, 然后他付给你。
上面讲的区别,其实只是形式上的区别,在工作相同的情况下,用ABN的应当比拿工资的给的多,否则老板就是在克扣你。
为什么呢?因为1:工资老板要交SUPER (今年是9.25%), 老板要买Workers Cover (类似工伤保险),如果是FULL TIME或者PART TIME老板要一年给你20个工作日年休假(也就是大概一个月)。。那么就明白了,加入你年薪 4万8,(每个月4000), 那么你其他收入应该还有:养老金48000*9.25%=4440, 年休假1个月=4000 (即使你不休,你走的时候没用完的假期要折合成工资)。那么也就是说,老板实际在你身上的花费=48000+4440+4000=56000.
如果你是CONTRACTOR,没有养老金,没有假期, 那么同样48000的工作,EMPLOYEE 拿一个月4000,那么老板应该给你4700 (56000/12),否则,就是在占你便宜。
但很多打工的朋友,没有可对比性,因为给的都很低,这种情况下,老板问你要ABN大多是想逃避最低时薪的限制,虽然ATO 明文规定,如果以CONTRACTOR的形式干的却是EMPLOYEE的活(这个活你不得转让,你很REGULAR的去做,而且你的生活来源基本靠它,满足这几点)那么雇主就应该把你当EMPLOYEE 来交纳养老金,但事实是这很多时候只要不严查就无从考证,雇主也就钻了个这空子。。
更糟糕的是,雇主也许会拿你的ABN 去抵税,举个例子,他这个季度给了你CONTRACTOR FEE 3000,但他给他的会计说是5000,那么他就多CLAIM了2000 的费用,对他来说就省了很多税。。而在报税的时候,填的都是大数(你收入多少,费用多少),不会去填具体某项费用是哪个ABN的。。所以税局也无法MATCH,除非审计你。 老板付给你的钱>实际付你的,而你却无法知道,(如果你是EMPLOYEE,你在LODGE TAX RETURN的时候,一定会知道,因为两边信息会不MATCH)
总之如果你发现你的工资或者CONTRACTOR的收入有被老板剥削的迹象,并且远远低于澳洲最低时薪,(可以去网上查),可以去FAIR WORK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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