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郑大律师帮助

郑大律师,
    您好,
    我是刚到阿德莱德不久的华人,英文水平和澳洲的交通警察车的信号都不好,今天在高速上开车,警察给了两张罚单,一张说是超速,三百元,还一张说我是fall to obey reasonabla direction大概就说我开车没有看后面的警察的车的信号,又给了三百元,共六百,我现在和家人正在申请PR,如果这样会对拿PR有影响吗?如果有影响,会影响到家人的嘛,?请您在百忙中给回答一下,万分感谢
Jacky
回复 1# swr20

这是纯粹交通违例的罚单,对你申请PR没有影响。高速公路的最高行车速度是110公里,如果你超速是相当危险的。普通车辆在110公里的速度时已经开始离地,如果有任何特发事故,刹车是控制不了的。希望你小心驾驶。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郑大律师果然名不虚传,回答这么专业又快捷,万分感谢,祝你事业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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