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以自住形式買了一間舊 unit,不用交印花稅,本來計劃搬進去,地址什麼的都改了,但實際上還沒搬進去住,由於工作的關係,應該是不會搬進去了,想要把它出租,就是正規通過中介那種,這樣就成了投資房,問題來了,請問各位高人,
1)我這樣子是要補交印花稅了嗎?
2) 我不打算通知銀行,所以貸款還是自住的,這樣我是不是就不能申報其中的利息了?要是我以後換成投資房貸款,那利息能申報麼?
3) 有哪些費用是不能用來負扣稅呢?
4) 律師說我現在也可以出租,只要記得什麼時候出租就可以了,那中間因為出租房子所產生的費用能做負扣稅麼?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第一次買房很多都不清楚,求賜教,謝謝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