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夫妇均为美国公民,现居住洛杉矶,以F3申请我女儿夫妻及儿子3人赴美团聚,现进展至P3阶段。
但是我女儿的丈夫,在之前申请的赴澳门团聚,已获批准,现在身份为澳门居民。
但当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的资料均为中国内地居民身份资料,包括:出生公证、良民证、结婚、护照等资料及复印件。
在转为澳门身份时,中国护照被收回。我女儿的丈夫比较向往美国,所以,待美国移民批准后,依然会跟随我女儿赴美。
本人非常担心因为资料的不同会在出入境时被拒。
请问:1,我女儿的丈夫的中国护照已被回收,是否该用澳门签证?
2,需要向什么部门补办什么手续,才可确认身份的一致性?
3,澳门签证到底是到广州办理,还是到香港办理?(他只是随行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