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必须为将签证身份改为H-1B的外国人扣缴FICA税

根据IRC第3121(B)(19)条,具有F1、J-1、M-1、Q-1或Q-2非移民签证身份的受款人不受FICA管辖。当收款人变更为H-1B非移民身份时,FICA免税变得不适用。游移投温馨提示,通常情况下,H-1B地位的改变将在每年的10月1日生效。雇主必须在H-1B状态变更的生效日期开始扣缴FICA税。
FICA代表“联邦保险缴款法”。FICA税由社会保障税和医疗保险税两种不同的税种组成,这两种税是根据所提供的服务赚取的工资支付的。雇主扣留并支付其雇员在FICA税款中的份额,并支付雇主份额。FICA代表“联邦保险缴款法”。FICA税由社会保障税和医疗保险税两种不同的税种组成,这两种税是根据所提供的服务赚取的工资支付的。雇主扣留并支付其雇员在FICA税款中的份额,并支付雇主份额。

H-1B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类别,发放给将在美国暂时从事特殊职业的外国人,包括建筑、工程、医学和卫生、教育、会计、法律、神学和艺术。游移投提醒各位,对于为美国雇主在美国提供服务而工作的H-1B雇员,不存在FICA免税待遇。在确定H-1B雇员是非居民外国人还是居民外国人后,联邦所得税将相应扣缴。
游移投表示,支付给非居民外国人的工资要扣缴所得税,但根据所得税条约免除美国所得税的工资除外。雇主必须向该服务部门提交一份1042“外国人美国来源收入年度预扣税申报表”表格,并向该个人和该服务部门提供一份1042-S表格,该表格是外国人在美国的可扣缴的来源收入,用于免除扣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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