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发布修订后的“学生及交流访客非法逗留最后指引”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审议了截至2018年6月11日的30天公众意见征询期内收到的反馈后,发布了与非法停留相关的修订后的最终政策备忘录。根据修订后的最终政策备忘录,自2018年8月9日起,持有F和M类签证的非移民人员失去身份并及时申请恢复该身份,将在其申请待决期间暂停其非法停留时间的积累。 据游移投了解,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于2018年5月10日发布了一份政策备忘录,改变了该机构计算学生(持有F类签证的非移民)、交换访客(持有J类签证的非移民)或职业学生(持有M类签证的非移民)身份的非法停留的方式。今天公布的修订后的最终备忘录取代了备忘录,并描述了对F和M类签证非移民人员以及J类签证非移民人员的非法停留进行统计的规则。 2018年8月7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了2017财政年度出入境逾期报告。在2017年财政年度内,持有F类和J类非移民人员的总超期滞留率预计较低,但持有F、M和J类签证的超期滞留率仍然比其他非移民签证类别高得多,因此有必要解决这类人员非法居留的计算问题。 就计算非法居留时间而言,及时恢复F或M身份的申请是指学生在提交申请时其学生身份未超过5个月。根据经修订的最后政策备忘录,当持有F或M类签证的非移民在5个月内提出恢复身份申请时,以及申请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待决期间,非法居留时间的累积将被暂停。 游移投提醒持F、J及M类签证的旅美人员,如果恢复身份的申请被拒绝,则在拒绝后的第二天恢复非法居留时间的累计。非移民人员有义务自愿离开美国国境,以避免因违反“移民和国籍法”第212(a)(9)条而导致以后无法再次入境美国。 美国国务院负责管理J-1签证交换访问者计划,包括恢复身份的请求。如美国国务院批准恢复J类签证的非移民申请,则自持有J类签证的非移民人员从他或她恢复原状后失去身份之间的时间不会计入非法居留时间。 截止2018年8月14日,美国投资移民(EB-5)的排期优先日为2014年10月1日,对于以学生身份居住在美国,但仍未轮到排期的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可以考虑继续以学生身份(持有F、J或M类签证)继续停留在美国以等待排期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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