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留”
有些国家推出了便捷的移民项目,先发放一张临时居留身份,再通过其所限制的条件申请永居或国籍。
“永久居留”(PR)
顾名思义,指的是外国公民拥有在当地永久居留的权利。拿到“永居”也意味着你可以在该国永远居住下去,并在许多方面与该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
“绿卡”
“绿卡”一词其实就是“永居”,特指美国的“永居”。因为美国政府给永久居留者发放的证件是绿色的,所以中国人习惯将美国的永久居留权称为“绿卡”。
“临时居留”是通往“永居”或“国籍”的其中一个阶段。
从这些名词解释中,我们可以获得这样一个信息:先拿到“临时居留”,之后通过一定条件获得“永居”(PR),再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完成一定条件,获得护照入籍该国。
不过不是每个国家的移民都要先“临时居留”再“永居”,最后入籍。
美国
作为“绿卡”这个词汇的诞生国,移民路上要先获得“永久居留权”自然是少不了的。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是没有美国国籍的,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只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美国绿卡可以通过美国的各种移民项目,如投资移民等获得。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绿卡并不是一朝获得,便可高枕无忧。如果该身份所需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时,持有者将可能失掉身份。同时,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
如何将“绿卡”转变成“美国国籍”呢?
一名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内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满5年(或与美国公民结婚3年),并满足移民局列出的所有条件后,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公民会比永久居民(在此方面依然被视作外国人)拥有更多的权利(与义务)。
加拿大
和美国相距不远的加拿大,同样也采用了美国这套“永居”转“国籍”的移民制度。
若是能拿到加拿大永居居民身份,虽不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已经获得可以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与工作的权利(5年一换卡)。
一位永久居民拥有许多与加拿大公民相同的责任与义务,但与美国类似的是,永久居民是不能投票参与加拿大的选举,也不能竞选公职的。
加拿大永久居民在加拿大生活5年满3年可以申请获得加拿大国籍。
申请者需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年满18岁;已经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在提出申请之前已经在(过去五年中)加拿大居住超过三年;
通过加拿大公民入籍考试,了解作为加拿大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品格良好;非战争犯。
澳洲
任何人士在申请澳大利亚公民资格前必须要先成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并以合法签证在澳大利亚本土至少连续居住满四年时间、其中至少有一年是持有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签证。
在满足时间要求后,永久居民签证持有者可以在任何州或是澳大利亚驻外使领馆报名申请入籍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机试两个部份,通过考试,联邦移民部会确定你的移民自估。一旦资格被确认,参加入籍仪式,并在仪式上宣誓后就成为澳大利亚公民了。
欧洲各国
看了这么久,还没有出现“临时居留”。别着急,“临时居留”大多是欧洲国家移民的套路。比如近些年来大火的葡萄牙、西班牙移民。通过投资移民方式,移民者投资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以在葡萄牙和西班牙获得1年的临时居留权。随后,续2年再续2年,5年之后可申请永久居留,拿到永久居留的第2年可申请入籍。
在永久居留权之后,若是要入籍,又需要满足其它不同的要求,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增加了需要通过该国语言初级或中级水平考试的要求。
“临时居留”和“永久居留”在真正取得国籍之前,还有很多的路要走。只获得“临时居留”或是“永久居留”,许多国民权利你并不能享有,但你仍旧能够保留一份祖国的国籍,也不能说“临时居留”和“永久居留”是没有益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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