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457已工作满两年了,现在面临转186。现在主申请已是怀孕状态,副申请人(男朋友)在国内工作. 在申请186时,想以了几下几种不同的选择,想请专业人士/或有类似经验的人士帮忙分析一下,对于主申请人成功申请186的影响, 以及未来娃他爸再来申请配偶签证的影响。谢谢。
选择1: 以单亲妈妈为主要(唯一)申请人 。申请表上不出现副申请人的信息。
选择2: 以主申请人为唯一申请人,但是会将男友(以同居身份)信息反映在申请表上,但此次,他不一起申请186。
选择3:以主申请人和副申请一起申请186 (如果选择这一条,申请日期会需要往后推,因为主副申请人之间没有比较好的同居证明文件,所以,需要让副申请人到澳洲来注册结婚后,再一起提交)
另外,请问一下,在澳洲境内提交186申请,副申请人是否需要从提交申请到下批之前,一直待在澳洲境内? (副申请人有业务在中国,一直在澳洲待3-6个月,可能会比较困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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