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签证中: Direct Entry stream 这个分类里面有个要求,就是people who have been nominated by their employer under the Direct Entry stream。哪位大侠知道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前提是,这个人已经有和雇主的4年劳动合同,也有了457签证,4年有效。刚到澳洲开始为雇主工作。
那么是否可以在做了职业评估,语言测试等其他工作后,就直接向移民局申请186签证呢?这里面的雇主提名指的是什么呢?是需要雇主再向移民局提名,允许该人申请186签证吗?
本人查了好多信息,一直没有找到答案,请哪位明白人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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