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R后改名以及入籍问题

RT,PR下签后不久就去新州BDM办公室申请改名,目前已经拿到正式的certificate(上面有我现在新的英文名以及我原来的中文名拼音),今天去service NSW办事回来后突然想起之前一直在考虑的入籍问题。刚刚看了移民局网站,上面提到关于入籍需要的document,主要问题如下:
1. 文件清单中提到护照,我现有的中国护照上面的名字是我中文名的拼音,这个到时候是不是将我的护照+改名证书原件递交给移民局那边就可以?还是需要将我已经改好的英文名拿回国内做护照加注?护照加注是否会改变护照号码?
2. 鉴于我现在已经正式改了英文名,入籍时又需要国内的无犯罪证明,我到时候回国做无犯罪证明的话,是以我的中文名(拼音)做?还是必须要在护照上加注英文名后,拿着护照和身份证去派出所做无犯罪证明以及后续去公证处公证?
3. 关于现在住址证明,我目前没有澳洲这边的租房或者是买房合同,也没有水电煤气账单(目前一直借住在朋友家中,每两周付房租,但是我估计房东应该不会愿意给我出个什么租赁合同之类的),而要求是要3份文件中都体现出我现在的住址,我目前能想到的是我的预付费手机账单(似乎不行)、银行账单(这个似乎也不行)以及新州P牌驾照(这个应该可以),住址这项一定要澳洲的?还是国内的也行(是我的名字,不过水电费账单以及相关的房产证件只有中文)?
问题比较复杂,想请有相似经历或者是处理过类似情况的坛友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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