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签证全过程。

我帮母亲做了探亲签证。
2005年6月20日,签证费450人民币。
邮政汇款至: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业务部
                        上海市市西03-05C信箱            邮编200003
                          附言:申请签证的人姓名,出生日期,767签证
申请材料邮递至: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 签证处
                                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
                                上海中心401室  邮编:200040
所有申请人请提供以下材料:
· 一份由申请人签名并用英文完整填写的48RCHS申请表和54号家庭成员表。
· 有效护照(并请在最后一页签名);每位申请人的近期照片一张(贴于48RCHS申请表上)。
· 申请费。您可到我处送交现金或通过邮政汇款 (汇款金额请勿多寄),请不要在信封内夹寄现金。
如您申请访客签证,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证明您有足够的资金证明支付澳洲之行。如您此次旅行费用由单位支付,请提供一份单位公函以及能表明您单位效益良好的证明(例如:单位营业执照, 介绍材料等);
· 如果有,提供个人储蓄记录、收入证明。
· 如您目前在工作,请提供您单位的准假信,此信须同时表明您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及职位 (如退休请提供退休证);
· 详细的旅程安排;
· 在澳亲属提供的邀请函(如果你的主要目的是探亲);
· 在澳亲属的身份证明,例如澳洲公民证,澳洲护照或澳洲签证的经认证的复印件 以及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限于探亲访客);
如您拟在澳访问超过三个月时间,则您还须:
· 另外提供三张大一寸彩色照片以作备用
· 年满十一岁的申请人要进行胸透X光检查和(或)全身检查,该检查必须由签证处指定的认可医生进行,有关该检查的具体情况我们会在您的申请进行到所需阶段后向您发出表格和通知。
所有70岁以上的申请人:
· 请另外提供四张护照照片以作备用。
· 当您的申请进行到所需阶段,我处会向您发出体检通知和适当的体检表格,以便进行全身检查和胸透X光检查。这项检查必须由签证处指定的认可医生进行。
· 提供在澳期间的医疗保险 (此保险必须收到我们的通知和要求后方可购买, 否则无效)。 此保险须能负担您在 澳医疗所需费用。 您的担保人可以帮助您办理此类保险。
·申请人在签证处递交申请时,必须同时填写EMS快件单并到支付快递费,以便签证处在审理完毕后通过EMS将护照寄回。 所有邮寄过来的申请,护照都将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回。请不要在申请中夹寄现金。
· 如果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被认为与签证的签发有直接关联, 任何申请人都可能被要求做全身体检和(或)X光透视。
·所有中文材料必须附有官方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 所有辅助材料请备原件与复印件,以供认证。
· 领事馆会直接与出具上述证件的机关核对所提交的文件。
请注意:所有护照的最后一页必须由持照人亲笔签名。
以上签证材料,转载自澳洲使馆。可能有更新。
澳大利亚上海使馆签证处电话:021+62798098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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