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关于准假信和行程单等问题

不好意思啊,有几个问题想又来请教版主和各位网友。我邀请父母来美。他们的准假信的假期起止时间可以用手填吗?准假信的其他内容包括姓名,工资收入等其他情况都是提前打印好的,而准假起至日期则留白。拿到单位和负责人商量好了时间,再手填上去。最后由单位盖章,没有签名。
1.请问这样的准假信合格吗?
2.行程安排单上一定要填准确的几月几日吗?可不可以只填Day1,Day2,Day3呢?
3.我是J1为期2年的访问学者,请问邀请函只自己写,不找学校开可以吗?
4.我有独生子女证和母婴保健卡(户口没有和父母在一起),请问是否还要开亲属关系公证吗?
5.我父母来美的时间预计是11月中旬到到12月初,这个时间并不是美国放假的时间,会不会不太好过,VO会不会认为我没有时间陪他们呢?实际上我这边比较闲,即使不放假也可以抽时间出来陪他们的。而且他们过来也就是来看我,顺便自己玩玩,不需要太多我的时间的。父母年纪不大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6.父母已经离婚,但是感情还不错,一直还是住在一起,户口也没有分开。请问我可以只写一封邀请函给他们2人,然后让他们两个人一起去面试吗?
7.如果签证已经批准,那么如果父母实际出发的时间比请假信上的时间晚,而回国的时间也比请假截至时间晚,会不会影响他们下次签证呢?
谢谢各位啦!!!!!非常感谢:)
[ 本帖最后由 sophia9920 于 2011-10-12 22: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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