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寄给学校的financial statement 是relative的钱,但是我父母是由这笔钱的,只是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也不清楚最好不要用第三者担保,而寄了relative的存款证明。
我第一次收20表时,表上在资金一栏,学校没填上奖学金(不是全奖)所以我退回去要求重新寄了,先在新的在路上。斑竹建议我让学校在20表上把钱的来源改一下,改成父母的,这样不是又要寄回去?学校还会在给我寄来新的吗?
VO会不会查我寄给学校的资金证明?我签的时候可不可以代父母的资金证明去?VO会知道与寄给学校的不同吗?
请各位指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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