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EB1-c 与 EB5的比较

首先,我们通过一组统计数字来比较L-1和EB-5。2003年全年,全美国EB-5申请批了71个;2004年有所进步,批了126个。2011年共有934人获批准,也就是说,2003年至2011年全美国平均一年400个获批准。相对来讲,L-1的情形就好很多,从2002年以来,L-1的批准数量一直维持在每年40,000个的层次上。而且,83%拿EB-5的是亚裔,不知是不是因爲受了什麽鼓动。这样的数字为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爲什麽别人不申请EB-5而你偏要申请?总而言之,投资移民,不要把投资和移民两件事情混到一起。L-1没有投资额的限制,因此比EB-5要优越很多。况且,一般海外母公司来美国投资的政策都是投一点钱,然后给优惠,但不继续投资,让海外的分公司自己养自己。L-1可以这样做,EB5就不能。移民局对L-1的工资没有要求;对海外公司的大小没有要求;一个公司可以办两、三个人;申请L-1时就可以有移民倾向;申请批准很快;L-1还可以在美国公司运营一年后直接提出移民申请,这里的妙处在于这类申请属于职业类第一优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20-2021 tigtag.com |网站地图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