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带3岁孩子。
打算去美国旅游。条件如下:
双方都有工作,媳妇是培训机构的教师,我本人从事IT工作。
老婆英语听说都没有问题,我会一些简单的口语。
北京有一套住房,但房本只有我的名字,银行有房贷。
刚办的护照,白本。
计划9月下旬或者10月前后出发。
本来计划我们夫妻俩一起签,孩子递签。
可听一个亲戚说这么很难通过,他的建议如下:
亲戚给我们搞几个团号,签证的时候就说是跟团游。
由媳妇先去签证,顺带孩子的递签。
在媳妇签证下来后,过几个月我再去做签证。
我们自己原先的打算是:
1、我跟爱人先去做签证,等签下来之后再去给孩子做中信代签。
2、或者干脆直接三口人一起签。
不知哪个成功率更大?
如果领团号过签证,是否会因为房本上面的名字没有我爱人的,会引起麻烦?
如果我们夫妻一起签过之后,孩子再去找中信代签的时候会不会被怀疑旅行目的?
如果直接三个人一起签,会不会直接被ban?
请求A大给个分析和建议。拜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