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去过美国三次了。前两次都是待一周、两周就出境的。
今年4月份,我入境美国,之前续签的时候,DS160上面填的目的是旅游,时间为2周。入境的时候我也是这么说的。不过实际上我是见男友,所以我一直待了4个半月,直到8月20号才回来。
男友让我11月底再去美国,可是我的签证11月初就到期,面临续签。我总不能在11月初签证过期前,就再去美国吧,这样的话两次入境时间就间隔太短了吧,是不是不太好?
刚才搜有关续签的帖子,发现有人说“原本DS160上填的是2周,而实际在美停留几个月的,代传递续签的话会被要求面签,甚至被拒”!
看得我好担心啊
有没有了解情况的人进来帮我分析分析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