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的申请条件
项目办理四大主要条件:
1.中国大陆有公司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并至少成立不少于一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营业额(具体建议企业拥有10名雇员以上)。
2.在美国注册成立分公司。
3.向美国成立的分公司注资至少10万美金的启动资金。
4.申请人必须在过往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有经商经验和管理经验。
注:针对在国内没有企业或国内企业不达标情况的申请人,只要申请人具有经商及管理经验一年以上,学历为大专以上学历,我集团公司旗下多个分公司可作为其后盾,合法完善其材料,最终顺利获得签证拿到绿卡。
办理流程
1.填写评估表格,评估申请人L1签证可行性
2.签定办理合同
3.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国外注册公司提出L1申请
5.收到面签通知
6.公司对申请人进行面签前培训
7.大使馆面签
8.体检下发L1签证
9.公司正常运营一年后,在向移民局提交EB1(C)移民签证。
10.成功拿到移民签证
L-1 签证的优势
1.L-1签证 不受双边贸易和投资条约的制约。
2.L-1签证对美国子公司的规模大小没有限制。
3.美国子公司无须与海外母公司从事完全相同的业务。
4. 可申请绿卡:持有美国 L1 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 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 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 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5.申请速度快:美国 L1 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
6.可多人申请:在美国设立分公司,中国总公司通常可以派 2-3 人过去。
7.国内母公司派遣人员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过申请L-2签证赴美。
8.无学历语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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