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工作的途径(Ⅲ)

在之前的《赴美工作的途径(Ⅰ)、(Ⅱ)》两篇文章中,USLawChina主要介绍了概述和赴美工作的非移民签证,在本文和《赴美工作的途径(Ⅳ)》中,将介绍赴美工作途径中的移民签证——职业移民签证:
职业移民的目的是吸纳各国的优秀人材及美国劳动市场所缺乏的技术人材,以促进美国在科教文卫各个领域的发展。职业移民按优先序分为五个大类和十二个小类,分别是:
1、    第一优先
A、
                                EB-1A:特殊领域杰出人才

外籍人士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是少数顶尖人才,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国内的公认和推崇。符合获得重大奖项、媒体报道、著作发表、专业会员资格、担任裁判或评委、发挥重要作用、对本领域有重大贡献,享受高薪、参加艺术展览等10条要求中的3条方可申请,对于上述奖项、媒体等也有很高的要求,例如演员获得过奥斯卡奖、运动员获得过奥运奖牌等。
B、
                                EB-1B:优秀教授或研究者

外籍人士是作出国际认可的卓越贡献的优秀教授或研究者,在学术领域至少有三年执教或研究经验,来美从事终身教职或同等的研究工作。至少“获大奖项、专业学会会员、专业刊物报道、担任专业评委、原创性学术贡献、专业论文或书籍发表”六条要求中的两条方可申请。
C、
                                EB-1C:跨国公司经营管理人才

外籍人士需要符合:主管公司的机构或其重要组成部分;有权制定公司的经营政策或经营目标;有自行主导的决定权;只受上级高级行政人员、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一般性监督。同时,必须在过去三年内至少为作为其申请人的跨国公司工作过一年,并且其工作性质,必须是管理阶层的工作。若外籍人士身在美国,在来美之前的过去三年内,须为境外公司工作过一年。
资料来源于: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编译:Cherry 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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