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经济担保中的副担保人和联合担保人的问题!

父母担保我,由于税不够,需要妹妹和妹夫来担保,他们都住在一起,母亲做主担保,妹妹做副担保,那妹夫是副担保人还是联合担保人呢?我看了有关担保人的帖子!现在不明白妹夫到底那个角色,要填什么表?求大神告知!
以下是担保人区分的内容:
主担保人:英文是:“sponsor”,他就是那个提出申请要把国内亲人移民到美国的人,也就是说填I-130表格提出申请移民要求的美国亲人。除非这个美国亲人在case排期期间离世,否则其他人是不能担当这个主担保人的角色。无论这个主担保人的收入是否够额,他一定要填一份864表格(即使他要找联合担保人)。
副担保人:英文是:“sponsor and household member”,他们是辅助主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一般是主担保的家庭成员,如:配偶丶父母丶弟兄姐妹,而且他们要和主担保人同一住处的,他们的收入能累计到主担保人的头上。这种人填864A表格。
联合担保人:英文是:“joint sponsor”,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联合担保人。他们可以是主担保人的家属(不同一住处的父母丶弟兄姐妹)丶亲戚或朋友,他们和副担保人的最大区别是不同住处而且他们的收入不能累计到主担保人的头上。当主担保人的收入不够标准时,可以利用联合担保人的足额收入来完全承担这个担保。这种人和主担保人一样,都是单独填864表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20-2021 tigtag.com |网站地图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