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W是什么?我可以申请吗?

想要了解NIW是什么,先来了解EB-2;想要了解EB-2,先来了解美国职业移民。 美国职业移民  美国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是美国政府,根据美国的法律,允许任何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过技术或特殊人才的资格,申请美国的合法永久居住权。 美国移民法将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 第一优先类(EB-1):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 第二优先类(EB-2):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 第三优先类(EB-3):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类(EB-4):特殊移民 第五优先类(EB-5):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谁可以申请EB-2呢?】

1、拥有美国认可的高等学历或其同等学历的人; 2、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具备杰出才能的人。 这里要求的“杰出人才”和EB-1A要求的杰出才能相似,但没有像EB-1A那样要求申请人杰出到“居于行业领域顶层位置”的程度。 EB-2申请条件 EB-2申请人如何证明自己具备杰出才能呢?移民局给出了下面7个参考条件,需申请人至少满足其中3条(有没有从这里看到EB-1A的10个参考条件的影子?) 1、拥有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毕业文凭、或类似的官方学术证明; 2、具有可被现任或前任雇主证明的、跟专业领域相关的、至少十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 3、持有与专业领域相关的执业许可或资格证书; 4、拥有能显示自己的杰出能力的(高)工资或其他服务报酬的证据, 5、具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6、对行业或所从事的领域里有重大贡献和成就,并有被同行、政府组织或商业机构认可的证据; 7、其它类似的资格证明。 EB-2申请流程 EB-2申请的前期流程为: 1、获得美国雇主的雇佣; 2、获取美国劳工部的批准; 3、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获得美国雇主的雇佣并取得劳工证,对于身处美国的申请人来说,难度就不小,这是一个漫长繁琐的程序。另外,申请人需与雇主建立长期稳定的雇用关系,一旦申请人变换工作或雇主倒闭,移民申请便极有可能作废。对于身处中国国内的申请人来说,走这样的程序,显然更非易事。 EB-2类别最人性化之处(对于国内申请人来说,也是更为现实之处)在于:只要申请人能证明自己已在行业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并有能力给全美国带去可预见的极大利益,便可被豁免雇主雇佣和劳工证的要求(即可被免去流程中的第1步和第2步),直接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而获得绿卡。这样的特殊情况被称作NIW(NationalInterest Waiver),它有一个拗口的中文名字,叫:国家利益豁免。 【认定符合美国国家利益】 如何认定符合美国国家利益呢?美国移民法条8 U.S.C. 1153(b)(2)(B)对此的规定相当笼统:当总检察长认定符合美国国家利益时,可豁免外籍人士美国雇主以及劳工证申请的要求。这相当于没有规定。 一直以来衡量外籍申请人是否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标准来源美国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1998年在“纽约交通部案”中确立的三条标准,2016年底AAO在Dhanasar一案中确立了更为宽松的三条新标准,它们是:

1、申请人的工作领域不但具有实质性价值,且对于美国具有国家级的重要性;
2、申请人有利于促进其领域的发展;
3、总体来说,免除对申请人的劳工证的要求对美国国家利益是有利的。 这三条新标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如何证明自己符合?我将在接下来的NIW案例分析中逐一解析。 【本文为May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者,May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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