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留移民资格的问题

各位:我的情况如下, 请帮我咨询一下,谢谢!
2002.5 拿到的技术移民签证 2002.10.1 --- 2002.10.15 在加拿大登入后就回国
2003.3.30 --- 2003.9.30 在加拿大居住了半年
回国后委托一加拿大公司帮我办了录用,他们帮我定的职位是agent 每个月的工资是800$(做做样子的,实际他们是不发给我的),算是派我回中国工作的,我每个月自己需要支付106$的税(我通过我加拿大的朋友支付给那公司),目前从2004.1做到2004.3,目前做了三个月.我现在需要知道的是四个问题
1.他们那样如果继续操作的话,对我保持移民资格是不是有作用,因为我目前估计可能长时间不回加拿大,如果有用的话,下次入境的时候海关会需要我出示什么证据,我目前有枫叶卡和那家公司开出的工资单,枫叶卡过期日期是2007.10
2.如果委托另外一家加拿大公司帮我继续做录用的话,那原来那公司做的三个月的时间是不是还有效,是不是时间可以从那三个月后接上.
3.如果我在回加拿大的过程中,经过海关是出示什么东西给海关看?是需要我的枫叶卡和我委托那家公司寄给我的工资单一起给海关看?
4.如果我用这种办法操作慢1.5年,加上我自己居住的半年,一共满两年时间是不是在枫叶卡过期前这5年内原则上就不用在回加拿大了?
谢谢各位帮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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