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汉家服,归我汉家魄(转帖)

还我汉家服,归我汉家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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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哉汉服。于泱泱五千年,长袖当舞,傲视群侪。
壮哉汉服,“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族之存,在于衣裳。衣冠华族,所以别于禽兽。
故汉服洒脱,在于汉之魂魄。汉服之美,或于风中屹立,或于行揖作别之态,或于柳树婀娜
,美酒狂放,骏马奔腾,一举一动间竟得天地间灵气所在。汉人行止之美,得汉服才冠伦于
人世之间。
悲哉汉服,甲申之变,**侵我中原。
**以野人进文明不可速得,绝文明于蛮荒不过杀戮而足,是故以残暴易我之服装,绝我文化
,杀我人民,有明一代,生死分际,不过忠贞与顺降而已。忠贞者,死着华服,顺降者,胡
衣胡冠。至此,华夏衣冠为绝。每每思之,情败神伤,痛彻发肤,不能自已。然此役成就汉
服之名,其浸染汉族之血泪,复以牺牲者之魄,汉服亦因之为汉魂所附,我族不屈强暴之魂
魄,俱聚之百年不散,唯寄望生而降者背负含屈忍辱复兴之责。非如此,生者之存,道德之
意不能昭彰;死者之恨,不得以雪。
悲哉汉服,时至今日,以汉族人口之众,绝祀汉服于今。牺牲者英灵当哀鸣不绝于天地之间
。于斯,我辈所负之责何存?我辈有负汉魂矣。
勾践不过百越之君,尚闻:“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大概恢复之志,人皆有之,唯我汉族
,不思故汉,徒留垢笑于世人。不忘根本,本为古训,今之图之,始觉前途艰难。汉服之兴
,其意之重,不在衣冠,汉家魂魄,终可重归中原。
汉族一日不死,汉服当兴于庙堂之间矣。招我汉魂,时不待我,其为职所在,责之归。
凡我汉族,当心与神归,复我衣裳,明华族为堂皇贵胄,与日月同归,不以小我而废大节。
汉装所在,汉魂所系,诋之者,不过心有戚戚,畏汉魂重返,中华重现强汉之魄。
汉装得复,先贤礼之得存,或祭于天,或告于地,汉家子孙,必为世人敬,世人畏。堂堂中
国,亦收四方咸慑之功。吾辈不负华夏之名于此矣。
于此呼吁同胞,或奔走相告,或考寻溯源,或正其服式,凡尽薄力于兴复汉服之业,必能告
慰:先烈之于汉服之死难者。死者于斯亦可瞑目矣。
还我汉服,彼为暗香盈袖,闻歌起舞之服。
还我汉服,彼为金戈铁马,英雄泪襟之服。
还我汉服,此我汉家魂魄所依矣。
03年8月22日悲怒作此文

载自www.hann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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