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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租房,被强迫签一年合同,现在发现合同条款没履行,可否搬走并且不损失押金?押金680(不知道房东为什么收这么多押金)。请好心人帮帮忙解答一下
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1-8-8 11:55 编辑

在南澳州,通常租房是一年为期的。我不知道你所指“发现合同条款没履行”是指什么。如果你的合同是签了一年的话,理论上你需要履行合同上的租期,租满一年才可搬走的。理论上押金是你搬离房子之后,要看清楚房子有没有需要清洁或维修,然后才扣除押金的。一般来说押金是不可以用作租金之用的。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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