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一定要2年后才能转PR吗?

编写日期:20091020
配偶签证属于家庭类别的签证, 只要感情真实, 成功率应该很大. 其一般申请的批准流程是移民部先发一个为期两年的临时居民签证; 两年后, 如果配偶关系依然持续和真实, 那么移民部会再发永久签证(PR).
那么,这两年的考验期能不能掉呢? 可不可以更早或者直接获得永久签证呢?
关于配偶签证, 澳洲移民部的规定也并非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刀切, 实际上, 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申请, 也网开一面予以特别照顾. 比如, 配偶关系已有5年历史或者双方生有小孩, 且关系达2年以上,那么这两年的考验期就不一定需要满足了.
我们的一对客户有13年以上的配偶关系, 并有一位6岁的女儿. 女方获得澳洲PR委托我处于20089月提交男方的配偶签证申请.广州领事馆1个半月后批准309类别临时配偶签证. 我们提醒移民部他们的关系是长期的配偶关系, 要求减免考验期,不必等2年而直接批准100类别的PR签证. 经多次催促, 移民部在男方获得临居10个月后批准了PR.
配偶签证不到2年直接拿PR?
编写日期:2010427
我们去年10月曾谈到: 配偶签证申请的批准流程是移民部先发一个为期两年的临时居民签证; 两年后, 如果配偶关系依然持续和真实, 那么移民部会再发永久签证(PR). 如果, 配偶关系已有5年历史或者双方生有小孩, 且关系达2年以上,那么就不必通过前述的这两年的考验等待期’. 我们有类似的成功申请.
现有这样一位读者的来电咨询:
089月份递交的配偶签证申请, 0910月份获准2年临居, 目前关系已有3, 同时小宝宝已有半岁. 那么是否现在可以提前办好PR永居?’
我们的个人意见是, 可能不行. 这位读者觉得很奇怪, 去年你说这样可以, 那我怎么就不行呢?
原因是: 上述不必通过前述的这两年的考验等待期的条件
(
配偶关系已有5年历史或者双方生有小孩, 且关系达2年以上”), 应该是在递交临时配偶签证申请时就已满足,
而不是获得临时配偶签证之后满足的. ,如果这位读者在089月份就有3年关系, 且半岁的小宝宝, 那就可以了!
由此可见, 移民事务无小事, 每个问题, 无论看似如何简单, 都需审慎对待.
英赛事务所  黄晓 注册移民代理 0210771
编写日期:2010720
我们去年10月曾谈到: 配偶签证申请的批准流程是
2年临时签证
2年考验期
永久签证

这上面的2年的考验等待期在特定情况中可免除(即有可能直接获准永久签证)。  且,在2010327日后, 移民部将上述条例放宽。 具体比较如下
2010327
2010327
双方暂无小孩的情况
3以上关系
5以上关系
双方生有小孩的情况
2年以上关系
2年以上关系
我们有协助客户未满2年直接获准永久签证的成功经验。
提请您注意,澳洲移民政策经常变化,尤其最近以来, 变化相当剧烈且频繁。而且随时受到法院相关判决的影响,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 昨天可以做的, 今天不行了;今天不行的, 可能明天就可以了。如果您在这样纷繁变化的情况下, 没有100%的把握找到最适合自己情况的最佳途径和确保申请流程的每一环节无误的话,我们建议您最好寻求专业服务, 毕竟这是您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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