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退租事宜

郑律师, 您好。

我从去年5月时开始在现在的房东处借房,没有书面合同,但在第一次的租金收据中他备注了一年。现我打算于1个月后搬家。但房东要求我付他登房屋出租的广告费,并要求我支付房租直至新的租客入住。
我与房东没有书面合同,并且他没有把押金存放在政府指定帐户。他是否有违法行为?
他说他会把广告费收据,日后检查房屋有任何破损的维修费帐单及后继的租金帐单都寄给我。他说自己完全没有违法行为。
是这样吗? 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对广告费数额有限制吗?他要是选贵的那种我也只能承担吗?还有他这是很老的房子,里面什么都是很旧,难道他说是我弄坏的我就要承担吗?

谢谢!
回复 1# lilyct
首先你和房东的协议是租一年的。但是你1个月便打算搬出,毁约是你这一方。我认为你最好和房东好好协商。房东是有权要求你付租金到一年为止和向你收取房屋出租的广告费。直到新房客入住的时候, 你的责任便终止。广告费用的限额你可以和房东协商。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郑律师,

我还想麻烦问一下,
1) 我与房东没有签过房屋租赁协议,但在租金收据中他备注了一年约,现在我想提早2个月搬家, 是否有义务支付房租直至新租客入住?   
2) 房东没有把我的押金存放在政府指定帐户,而是自行保管,他是否违法?

十分感谢!
回复 3# lilyct
如果在收据上注明是一年约的话,这已经是一份有效的文件,必须遵守的。你想提早2月搬家,你必须与房东达成协议,补偿房东广告费及租金到找到租客为止。
房东有没有将押金放在政府指定账户,对这件案件不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主要是你的租约是否有效期为一年。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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