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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名请教大A J2材料的一些问题。
我是一名老师,老公秋季准备去美国交换学习半年(J1),我想以J2和他携签。
关于工作证明和准假证明请问:
1. 中英文工作证明能否由我所在部门的领导出具,盖部门公章?还是必须由单位人事处出具,盖人事处公章?(需要说明我回国之后的工作情况么?还是只需要说明我目前的工作岗位??)
2. 如果我告诉签证官说我计划寒假(明年1月份)去,那是否就不用提供准假证明了?但是2019表中写了允许我入境时间是今年8月到今年12月31日。那签证官是否会质问啊??我看一些J2列的材料清单中也没有准假证明。
盼大A回复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