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大四,我男朋友今年八月份去美国德州TAMU留学了,他十二月份回来,然后一月份我准备和他一起去,算是访友加旅游,准备去一个月
现在手头上有 房产证,资产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对方邀请信,对方学籍证明,护照。
看到论坛上说需要一个请假证明,可是因为我是大四,我们大四已经没有课了,学校也说没有开请假证明的先例,所以不给开
我想问下,这个请假证明必须要吗?
没有请假证明的话拒签可能性会多大?
我DS-160上填的是赴美旅游,陪同人员写的是我男朋友名字和他的住址以及联系电话,去面签的时候是和签证官说旅游还是说访友?或者说访友顺便旅游?
像我这种情况...被拒签的可能性大么?
再次先谢过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