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EB5sir
昨天,刚刚发了一篇所谓的EB-5热点文章,简单地说当前EB-5行业的热点就是,没有方向。美国国会卯足了劲,要在9月30日EB-5区域中心法案面临延期大限之时,对于EB-5计划进行改革,而受累于立法进程的民主程序,国会掀起了震动整个EB-5行业的(敏感词被屏蔽)澜,自己迟迟无法收场,更是弄得人心惶惶。
今天来看下业内大佬Ronald Klasko律师的最新文章,看看立法进展以及应对策略。
EB-5立法新动向
距离9月30日越来越近了。同时,国会一直会休息到劳动节后(美国劳动节是9月份第一个星期一)。留给国会的日子几乎不到2位数了,而本财年余下日子的立法日程却又不禁让人失望。
在此背景下,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些看法,这次从中国回来,我也面对中国的电视台、纸媒和在线媒体以及在多个讲座中分享了这些看法, 这些看法并不只是纯粹的猜测。它们基于,包括我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Bob Goodlatte的会面,我客户的报告,另外还有和我一起工作的立法说客们的报告。我分享的都是最新的消息,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大环境是经常变化的,我或任何人都不能保证现在到9月30日将真正会发生的改变。唯一能确定的是,前景不明朗。
根据这些前提,我希望跟大家分享如下建议:
·EB-5区域中心计划法案延期的可能性非常高。没有特别强大的力量驱使去终结这一计划。然而,延期不太可能会出现在9月30日前几天,延期发生在9月30日之后也并非不可能。
·不确定区域中心计划将延长多长时间,不过,我预计很有可能是3年。我认为项目在这个时间段永久化还不现实。曾经很多人讨论认为很有可能是5年,但是这将直接把我们带到2020年总统大选前夕。如果9月30日前不能就这些重要的点推出一个最终方案,那么,项目延长12个月(或少于12个月)的可能性非常大。同样的,如果延期12个月,那么它将截止在这次大选的前一个月,这也会降低这种可能性。国会领袖们也明白,短期延期会使得EB-5项目不稳定,并且导致政府信心缺失从而对项目造成破坏。
·参议院,Grassley和Leahy共同提交的S1501提案,作为最终的提案,在国会投票的可能性不高。提案很多条款存在极大争议,起草人也认为很多条款需要重新考虑。因此,最终提案还没有出台。众议院最新的Lofgren-Gutierrez提案是最有可能不被认可的。所以,最有可能成为最终提案的是,共和党众议员Issa与其共同支持者Goodlatte的提案(EB5Sir注:业内预计将在9月国会休假结束后推出),其他民主党成员也可能支持此提案(最有可能的是众议员Polis和Lofgren)。策略是,让提案做到争议最少并且最合理化,这样才最有可能使得两院一致通过。所以,Grassley-Leahy提案的,规模和范围,都处于不可能与极不可能之间。为了达到这样的结果,众议院法案起草人正在与参议院要员合作,以确保任何通过众议院的法案也能够在参议院一致通过。
· 几乎所有人都希望提案能避开“专门委员会工作”(一般众议员要员的提案需要先通过专门委员会)直接在930前实施。所有人都明白,提案不可能满足所有人关心的问题。并且,如果提案有争议条款,在9月30日前一致通过的可能性就会降低。所以,鉴于EB-5计划的延期与“宗教工作者、地域紧缺医师和电子认证系统项目”等移民项目类型延续息息相关(一般这几项都是和EB-5在一个提案里一起提交),因此,EB-5计划短期无变化的延期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这是两院都希望看到的结果。
·有两项无争议的条款(或两个系列条款)可能会在众议院提案中体现。一个是投资金额的提高,目前还不确定具体数字。在我看来,参议院S1501提案体现的金额最有可能获得通过,即目标就业区80万美元,其他区域120万美元。Lofgren-Gutierrez提案中最低200万美元的提议最终应该很难通过(希望如此)。
·另外有一些大家一致认为没有争议且颇为重要的条款,我们称之为“诚信条款”。这些条款包括,增大计划透明度和安全性。Grassley-Leahy提案中这些条款应该可以增加到众议院提案中。比如:增加区域中心合规性年报内容;移民局官员考察项目;公开交易过程中接收佣金的各方;禁止有犯罪或证券欺诈背景的区域中心或项目负责人参与;增加政府终止违规区域中心的权力范围;以及其他能够保护投资人远离欺诈项目的条款。
·目前还不确定,但是非常有可能的是“目标就业区”(TEA)的新规定会出现在新法案中。两院要员对目前的TEA规定非常不满意。他们对于州政府参与,并利用人口统计区和gerrymandering(意指类似划分选区)的方式来创建TEA。但是问题是目前没有一个能得到大家一致同意的解决方案。S1501提案中,统一的限制TEA到一个人口统计区的方案,但是这个规定几乎可以毁灭所有都市的TEA区域,所以,这应该不是最终答案。许多其他可能性正在被探讨中。如果两院要员能在众议院提案推出前达成一致,某些TEA规定可能会出现在提案中,否则,答案可能会出现在未来的某一天。
·虽然,有关就业创造的改变可能会出现在提案中,但是就我看来,变化会很小甚至不存在。大多数人认为,S1501提案中有关就业创造方式的改变,不可行而且有违EB-5计划的精髓。目前没有确切的替换提议。任何尝试改变就业创造方式的条款都与“避免争议”的精神背道而驰,而提案是两院都希望尽快通过的。
·这样剩下的重要的也可能是最难的问题就是,生效日和“grandfathering - 祖父条款”(祖父条款源于美国国内法有关保护已获得的既得权利的立法不受其后立法的法律规定)了。目前,还不确定这个问题如何在众议院提案中体现。这里有两个主要议题,即项目的“祖父条款”和投资人的“祖父条款”问题。期望,众议院提案,将生效前递交项目预审批(I-924 Exemplar)的项目能够遵循“祖父条款”。这样只要投资人投资到了“祖父条款”的项目中,他们就可以继续按照目前规定的投资金额进行投资,即通常的50万美元。
参议院的提案,并没有针对I-526待审批投资人有关“祖父条款”的规定。由于移民局审批速度缓慢,这可能会导致12个月或18个月前递交的符合当时法案I-526申请投资金额受到影响。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大多数项目因为投资款已经投资到了项目、就业已经被创造了,投资人没有办法收回投资款了。然而,按照立法中这一有误导性的部分,投资人将不能满足移民要求。
期望,众议院的提案能更正这一不公错误。不过,正是移民局审理速度的缓慢,导致了申请数量的积压。
基于这些不确定性,能给到区域中心、开发商和投资人信心的建议真的是非常有限。
对于区域中心和开发商,最佳建议是尽快递交项目预审批申请,这并没有什么不利影响。而对未来投资人能够按照目前低的投资额来投资的话,无疑,潜在利益是巨大的。
对于投资人,我们的建议是投资到那些已经递交或者正要递交预审批申请的项目中。如果可能,尽量在9月30日前递交I-526申请。我们还不知道这些申请是否能让投资人遵循“祖父条款”,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任何可能发生的变化都会让法案更加严格而不是容易。而且,看起来9月30日前递交申请并不会造成什么不利影响,而是会产生很多实际的有利因素。
我想强调的是此博客包含的所有内容都是基于我充分参与倡议活动过程中的观点。此次中国行针对中国媒体分享的这些观点,我也想确保分享给我们博客的读者们。
就Ronald Klasko律师对于法案的走向和建议,以及近期了解到的一些情况,按照EB5sir个人理解做个简单总结:
1. 6月3日参议院的EB-5改革提案,争议太大,很有可能不会通过;
2. 现在业内预期的是,9月份在国会休假结束之后,众议院将会提出一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Goodlatte支持的提案,而该提案可能最终会成为拿去表决的提案,这份提案在9/30日前后通过的可能性不小;
3. EB-5区域中心法案被废掉的可能性非常小;
4. 考虑到时间紧迫,可能获得通过的提案会是包括尽量不包括争议条款的提案;
5. 涨价和加强区域中心监管的条款,被认为是争议较小的;而TEA和就业计算方式的变更,被认为是争议很大的条款;
6. 对于区域中心而言,尽量去递交I-924范本认证,是最佳的选择;
7. 对于投资者而言,尽量在9/30日前递交申请,并且投资到已经或者正在递交I-924范本认证的项目中去,是最佳的选择。(虽然有不少不确定性,但这应该是,在现有信息情况下的最佳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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