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胡一刀 于 2014-8-18 23:37 编辑
自己情况:夫妻都是白本,带一小孩,我45,妻42,小孩5岁。我父亲73,母亲71.他们去过欧洲,日本,俄国。
父母是中学老师,退休了,现在一个美国原来很早的学生邀请他们去玩(估计人家已经取得美国国籍了),我们全家3人陪同。准备住在学生家,纯粹观光旅游。
填160表格的时候,填了住在她家里
问:需要她给我父母发邀请函吗?邀请函估计邮寄来不及了,扫描件可以吗?
或者,就只说旅游,只是住在朋友家?
补充一下:我申请了全家5人同时面谈。而且,我填了所有人都是我付钱。我有房有车。有证明月工资25000
谢谢各位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