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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我们谈论到了O-1的两种类型,O-1A,科学,教育或运动领域杰出人才工作签证,以及O-1B,电影电视领域杰出人才工作签证,关于这两类签证的介绍和评判标准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我们的都有在上一期的文章中给大家详细讲过。这一期我们需要给大家科普的便是O-1签证对应的申请程序,包括大致的流程以及O-1签证的延期以及其他内容。
1.
O-1签证的申请流程
1. 至少在受益人赴美工作时间开始前45天提交I-125表格(非移民类工作签证申请)
2. 领域内咨询意见书。
申请的包裹中需要有这样一封来自同行的组织或权威人士的咨询意见书。若受益人是电影或电视界,那么行业咨询意见必须来自恰当的劳工组织和在受益人工作领域内专业的管理组织。
(准备咨询意见书要注意对此材料的真实性证明,具体可询问我们)
满足以下情况,无需出具领域内咨询意见书:
(1)受益人可证明不存在相应行业的权威机构以及组织。
(2)艺术领域的受益人在前次提交领域内咨询意见书的两年内重新申请相同的工作服务内容,可以不用再次出具领域内咨询意见书。(雇主需要出具相应的证明)
3. 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雇佣合同。若雇主和受益人之间存在为口头合同,则此口头合同需书面化。
书面化的口头合同须包括:
(1). 雇主提供的条件
(2). 受益人接受的条件
(关于口头合同的具体要求可致我处咨询)
4. 工作行程。
一份对于此次赴美工作活动的简介,活动和工作的起始时间,以及活动和工作的行程单复印件。
此份行程单的重要作用在于证明受益人赴美参加的活动所需时间合理满足申请的签证期限。
2.
O-1签证的延期
前期我们有提到,O-1签证首次申请最长有效期限为三年,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如完成剩余工作所需要的时间一年一年地进行延期。那么如何进行O-1签证的延期呢?
进行O-1签证的延期需要给USCIS(美国移民局)提交以下材料:
(1)递交I-129表格(非移民类工作签证申请)
(2)受益人I-94出入境表格复印件
(3)申请人(雇主)关于延期理由的说明
对于O-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子女需要相应进行签证的延期,则需要提交I-539表格,即非移民身份延期表格,并且附上任何有关延长身份要求的证据信息。
3.
O-1签证期间换雇主怎么办
很多受益人在O-1期间面临换雇主的问题。如果选择了新的雇主,那么受益人则需要提交一份新的I-129表格,并且附上新的雇主的信息,包括新的雇佣合同和服务合同。(具体材料准备可来我处咨询)
耶曼律师事务所在处理O-1签证申请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我们曾经成功申请过的O-1签证受益人员包括画家艺术家,广播记者,演艺人员,专业运动员,研究人员,摄影记者以及导演艺术家等等。我们的服务涵盖面广,并且从前期的评估到最后的材料证据整合,提交均由专业律师进行操作把控,让您的申请一帆风顺。
本文摘自 纽约贾律师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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