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神,持B2签以旅游名义在美国待了51天算久吗?会不会影响续签?

本帖最后由 李臭家の小臭 于 2015/9/10 19:13 编辑
2014年1月份去待了29天,11月续签非常顺利~2014年12月底又入境,这次待了51天(高校教师,有寒假),玩得蛮爽~去了东岸好几个州~~
今天又去中信递交了续签申请(第2次续签),想要寒假去玩西海岸~
请问各位大神,B2待了51天算不算太久?会不会被要求面谈或者拒签?
还有,我两次真实停留时常都比DS-160上填的计划时间多,会不会有麻烦?
万分感谢大家!!!

更新:已经出签~谢谢大家~也希望能给同样情况的朋友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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