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规定三类移民必须返原居住地申请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日前宣布,从今年5月1日开始,凡技术移民、企业移民和投资移民必须在原居住地提出移民申请。此项政策将增加留学生申请移民的困难。
   
    华声报报道,根据移民部的11号条例,自5月1日起,除家庭团聚类移民遇难民之外,技术移民、企业移民、投资移民申请人必须在其原居住地提交移民申请。按移民部以往的政策,移民申请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向加拿大提出永久居民的申请。所以,有不少人虽居住地在中国大陆,但却通过香港或者美国的加拿大领事馆申请移民。
   
    移民服务业者估计,政府此举是为了杜绝移民申请文件造假的情况。一般而言,申请人若在其本国申请,移民官出于对当地情况的了解,比较容易识别申请人所提交文件的真伪。
   
    但移民顾问也指出,移民部的此一新政策使许多在加拿大的海外留学生希望学成之后留在加拿大申请移民的愿望破碎。移民顾问陆炳雄表示,政府此举对中国大陆的留学生影响最大。
   
    他说,目前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的移民申请案严重积压,递交移民申请表之后,申请文件等上四、五年再被处理根本不算什么。因此现有不少大陆来的留学生通过留学的方式先来加拿大,然后在此完成毕业、在加申请移民。如今在新政策下,这批人必须回到大陆,向加拿大北京大使馆申请移民。
   
    陆炳雄指出,移民部的做法前后矛盾。前一阵还在推行鼓励海外留学生在加拿大完成学历之后申请移民,现在却给留学生申请移民增加困难。
   
    如果需要回原居住地等上5年时间才能获得移民资格,相信有很多大陆来的留学生都会放弃移民的计划。
   
    据悉,加拿大移民部此11号条例在去年推出,曾计划于今年1月1日生效。后经多方反弹,才推迟到5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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