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B你好,我想请教一下,我这次陪读签了又拒了,原因是电话调查与事实不符,但是材料是真实的,可能担保人是福建的,所以查得比较严,一个不注意答错了。
现在我想把我老婆存澳洲的钱当做担保金可以吗?需要存满六个月吗?还有存款大概是18000澳币左右,属于正常的收支账户,也有打工,可能有时候会超一点,这样危险吗?工作的地方可以开收入证明,那么我从国内把她剩下的学费一次性给她汇过去,还要存进去多少才足够我们两个的生活费?
现在真的好迷茫,不换担保人也不是,换了担保人又怕移民局的人翻旧账,再次调查的时候会更加详细,我们不怕,反而更希望能实地调查。
哎,给我指条路走吧。我真的快崩溃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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