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郑大律师

我名下的房产,我可以立遗嘱给任何人吗?丈夫有没有部分权力?谢谢
你好!任何人在南澳州都有绝对的选择权将其名下的动产(包括现金、珠宝首饰、银行存款、政府债券、股票等)和不动产(包括所有房屋、土地等)授予任何人士。就算你是夫妻,也无法律规定一定要在遗嘱上留给配偶的。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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