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果子 于 2010-8-18 21:07 编辑
2009年12月从自己租的房子里搬出,同时有朋友认识的熟人签下了我们住的房子,并且请求我暂时帮忙支付暑假期间的电费,以及网络,电话费用. 因为看是朋友认识就答应了他们, 三月份从国内回来之后发现他们已经搬出了那套房子,然后期间有1200元左右的电费和网络电话费用是我支付的, 电话联系他们的时候当时承诺把钱付给我, 但是一周之后就不再接我电话和回复我的短信. 介绍的朋友也不知道他们现在的住址. 只知道姓名和手机号码. 请问郑律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找到他们并拿回这笔钱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