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向各位朋友问好!如对我的问题了解欢迎并感激大家的帮助。是这样:因为最近考出OET后已拿到注册护士执照,但因为本人四年多以前从弗林德斯毕业到如今没从事护士工作,所以护士局对我的注册做了限制---我必须找到一家医院或养老院(护士局批准的健康机构)跟着在职护士干3个月全职的budyy shifts,其实就像学护理的同学做placement似得---这个就是题目中提到的nursing supervised practice。干完三个月通过“实习”,把实习报告提交护士局申请去掉对我注册的限制,我才能找正式的工作。我必需在一年内完成这个supervised practice,不敢想没完成是什么后果。
其实我已经尝试申请在我上班的养老院干这个,但很可惜单位因为政策原因不能帮我。我已经在尝试各大医院了还未成功。所以想问问各位,有谁很了解此事或有过相同经历的,请帮我出谋划策。不胜感激各位的帮助!
对了,如能找到地方干,白干也愿意(去掉限制更重要,我因拿到永居可以全职上班)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