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该页信息只对以下领事馆有效: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沈阳
与下列国家公民家属有关: 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丹麦、西班牙、爱沙尼亚、芬兰、英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捷克共和国、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
家属为 : 配偶、 21岁以下子女、在中国由上述地区公民抚养的尊亲属或家庭成员。
需准备两套材料:
一套为原件,另一套为由A4纸做的复印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者,应准备两套复印件。
申请材料免费。
申请材料清单
一张用法文或英文完整填写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并签字
两张近期白底免冠护照像片(35mm X 45mm)照片应清晰,不能折叠或有污迹
附件文件中所列材料必须提交两套并按所标明的顺序排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