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banbaner 的帖子
(這不是律師回復)
南澳的钓鱼法规清楚写明了
“It is the fisher’s responsibility to be aware of the regulations that apply to their method of fishing and the limitations on the number and type of devices that can be used.”
-- http://www.pir.sa.gov.au/fisheri ... ishing/fishing_gear
PIRSA 是完全按照法律规定也符合正常程序对你发出罚款。
无论有没有标示牌(绝大部分地方都没有标示,因为地方太大了),钓鱼者都必须先了解当地的基本钓鱼法规,特别是允许捕鱼的季节,区域,使用工具,可保留的种类,大小和每日数量限制。 正如任何进入澳洲的人都有责任了解基本的澳洲法律知识(例如,驾驶者要先了解当地交通规则),以避免一时不慎做出违法行为。
南澳捕鱼法规的相关资讯可以从政府网站上获取(http://www.pir.sa.gov.au/fisheries/recreational_fishing),或直接打电话1800 065 522, 也可以在大部分渔具专业用品店询问。
如果仍然对渔业署个别执法人员发出的罚单有异议,可以联系渔业署总部 http://www.pir.sa.gov.au/fisheries/contact_us
顺便提醒一下,在南澳任何个人的渔获都严禁出售和收购。 南澳有很严厉的水产保护法,几年前最高的罚金是$120,000澳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