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问题

郑大律师您好,

我的一个朋友去年初管我借了一万澳元,并且用中文写下了欠条,上面明确写明将于2012年12月31号 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

如今都过去了快两个月了,他也不还我钱,说没有钱还我。我让他分期还款也被他拒绝。

请问 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是否已经预备了起诉的条件, 该怎么运用法律武器追回欠款?

谢谢。
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3-2-20 12:18 编辑

你好!
我相当同情你的遭遇。如果你是有用中文写下欠条的话,那么便有足够的证据向对方追讨该一万澳元的欠款。
程序如下:-
1. 你首先委托律师行出一封律师信,要求对方在法定日期21天内缴付该一万澳元的欠款;
2. 如果对方在21天内还没有偿还欠款的话,你可以委托律师出一封告票入禀法庭,要求对方偿还一万澳元的欠款连同利息,堂费和律师费。
本律师最近接到相当多关于朋友借款不还的咨询,在此,奉劝各位同学不要误信他人,借钱给他人周转。以免招致麻烦和无谓的损失。
如果你想进一步咨询,请与本律师直接联系。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郑玉桂律师 发表于 2013-2-20 12:15
你好!
我相当同情你的遭遇。如果你是有用中文写下欠条的话,那么便有足够的证据向对方追讨该一万澳元的欠 ...

你好,谢谢郑律师的答复。我想和你联系进一步探讨这个事件的处理过程。请问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以什么方式和你联系最方便? 谢谢
你好!
我今天和明天都有时间处理你的案件,如果你有空的话给我一个电话,来我律师事务所,告诉我有关整件事件的过程。
电话: (08)8359 2526
地址: 1st Floor, Pulteney Centre, 186 Pulteney Street, Adelaide, South Australia 5000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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