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现在很急,希望大家能给点意见,事情是这样的,12月30日那天我去了吉普点看车,本来是想trade in的,我原本的车是奥迪tt,刚买全新的2个月,想trade in的原因是过年家里人突然要来,然后就想换辆大车,爸妈坐的也舒服,30号那天就被耗在店里3个半小时,最后选择了大切诺基全新的车,他们下班的时候签合同了,交了500刀定金,告诉他们第二天去提车,因为1月1号是公共假日,回家后我想了又想,觉得还是算了,我不喜欢大切诺基,也不喜欢吉普,就不换车了,第二天,也就是31号,我就立马打电话给吉普说我定金不要了,车我不trade in了, 他们说不可以,因为已经注册了我的 名字,合同随时可以取消,但是政府注册了,印花税也扣了,我必须取车,而且合同背面的文字有一行是说如果trade in取消,他们是有权问我要我的车,如果我真要毁约,他们说这些印花税还有注册费一共2千多是我付,还有就是因为已经注册了我第一个名字,这个车就算没开过,也算是二手车,本来可以卖高价,现在只能低价处理,我要赔偿中间的差价,和他们的损失
然后,我31号那天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决定就近去了雷克萨斯的专卖店,装作是看车对他们的车很有兴趣,最后我问那个sales我其实是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能处理好我会考虑买你的车,谁知道他说没问题,吉普和他们是同一个group的公司,他们大老板可以和大老板商讨,结果是吉普的合同是可以取消,500刀的定金可以拿回来,但是我要买雷克萨斯的车,或者我不买雷克萨斯的车就必须回到吉普那里买。
我就很纳闷了,我买雷克萨斯的车的话,他们就没有损失了吗?这不是摆明欺负人吗?到底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去解决呢?我问了很多朋友,他们都说看我一个小女生的就欺负我,,我到底要怎么办?现在这个时候去哪里找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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