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朋友给一家华人包裹递送公司打工,这家华人包裹公司承包的是邮局的包裹递送。
在这期间,因为每天没有递送出的包裹要传递给当地的post shop,先开始,跟post shop的人不熟悉,他们就自己搬运传递给他们的包裹,后来要求朋友免费给他们搬运,不搬就向邮局parcel hub的人投诉,还制造虚假投诉和拒收包裹,给朋友工作造成了很多麻烦并浪费了许多本该休息的时间,发展到后来邮局parcel hub的人居然威胁要让朋友的老板开除他。
先是向州的相关部门投诉,结果邮局律师说他们归联邦管辖,后来向联邦人权委员会投诉,联邦人权委员会说邮局的这种行为不属于种族歧视,他们不受理。
请教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