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USCIS对政策手册进行了更新,阐明了即使原始的EB-5投资已经创造了符合要求的就业机会,投资者依然要在其有条件的整个永居(“LPR”)期限内维持投资状态。对此,可利用资本的重新分配,或者政策手册中所述的针对另一投资项目的“资本再分配”,来满足对将资本维持在“风险”状态这一要求。政策手册还强调,在满足“就业创造”这一要求后,资本的重新分配还必须包含以下三种“风险”元素:
l 移民投资者必须将符合金额要求的资本维持在“风险”状态,以此产生风险资本的回报;
l 必须有损益风险;且
l 必须有实质性的商业活动。